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未婚男女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8日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未婚男女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

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

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0693567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