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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想离婚,半岁的孩子谁抚养 ?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日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深圳市王女士咨询:


  我的孩子刚半岁,现在我们夫妻俩想离婚。请问,孩子应归谁抚养?


  答: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其次,《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最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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