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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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