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程序
财产分割
成功案例
子女抚养
协议离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离婚程序
成功案例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协议离婚
婚姻家庭
婚姻关系
重婚犯罪
婚姻自由
同居纠纷
婚姻法规
婚姻财产
子女血亲
继承法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继承法
母亲先于外祖父母死亡 外孙女代位继承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7日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母亲先于外祖父母死亡 外孙女代位继承
案例介绍:黄某姐妹二人诉称,外婆与外公生有子女5人。长女曹某生有黄某姐妹二人。1956年,外公购买土房两间,经过翻建,现两间房已经成为一独立院落。1990年,曹某去世。黄某二人的外公、外婆先后于1997年、2005年去世。黄某姐妹二人认为,自己应代母亲曹某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姨、舅四人分割该处院落。
8月20日14时,在门头沟法院第8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您可能也对一下文章感兴趣
1.夫妻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是否侵犯共同财产 父母过世独生女不是唯一继承人
2.民法典中有遗嘱是否能去办理继承公证 民法典中离婚后另一方子女有继承权吗
3.遗嘱继承有时间要求吗 遗嘱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4.如果有遗嘱还需要按法定继承么 没有书写遗嘱意外去世的怎样继承
5.分析共同遗嘱有关法律问题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93567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