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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9 10:23:51 留言
我堂叔1973年在我家的乡下老宅院内一角私自搭盖130平米平房(土改时期土地证写为我爷爷所有,出身问题文革期间都下放他乡不在家),80年代发现多次让堂叔一家搬走并投诉有关部门均无果。堂叔堂婶答应我们以后会归还。但2015年堂叔却说他已经于1993年办理了产权证,不归还。我们2015年知道堂叔私下办了产权证时已经过去22年。经查堂叔当年提供给土地局的买卖契约和村委同意建房两份材料都是假的且内容及时间都存在矛盾,要推翻福建省福安市国土局当年颁发的产权证,法院和国土局都说过了法定时效20年。听说2016年物权法司法解释出台物权确认不受时效限制。寻找有类似案例经验胜诉的大律师接单受理。联系电话1386038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