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公民只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否就可以多生育孩子了?

发布时间:2018年6月3日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认为只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孩子的想法是错误的。

  首先,公民生育子女,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做到依法生育;

  其次,按照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一种经济制约手段,是违法生育的公民对社会增加的公共投入的补偿,是从经济上承担的法律责任,而绝不意味超生的合法化;

  第四,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单位、小区(村)出现无计划生育的,不能评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村;行业、城区、社区、镇的计划生育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能评为文明行业、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0693567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