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老人自称被看护逼迫立遗嘱赠房屋(图)

发布时间:2018年2月8日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看护称,他照顾赵珍三年,该得点好处。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旎)“遗嘱都是荣德逼我签的,不算数!”昨日,躺在床上的赵珍老人颤巍巍地说道。60岁的荣德是她的男看护,在赵珍病情恶化的情况下,荣德威胁赵珍签下了所谓的“遗嘱”。

  “地摊医生”当起男看护

  家住较场口磨房巷七楼的赵珍今年73岁。赵珍有心脏病,前年她还接受手术,装上了心脏起搏器。“母亲身体一直不太好,经常住院。”赵珍的小女儿小平说。赵珍的两个儿子在上海工作,两个女儿在江北住,都很少有时间照顾母亲。2004年4月,赵珍在渝中区石板坡遇到了摆地摊行医的荣德。荣德的“偏方”使得赵珍相信他的“医术”。11月,荣德搬进了赵珍的家中当看护。

  “荣德照顾赵婆婆还是很用心。”楼下邻居陈女士称,荣德常年背赵珍上下七楼,帮她买菜做饭,还是很尽心尽责。

  “遗嘱”赠送房屋使用权

  前天早上赵珍病情危急,送进重庆市骨科 医院内科抢救。荣德告诉记者,赵珍觉得自己身体不行了,于是叫他帮忙写下遗嘱,赵珍亲自签字。“赵珍过世后,较场口磨房巷×-×号房屋使用权归荣德所有。”“遗嘱”上还写明,赵珍去世后,房屋出租所得费用全部归荣德所有,直到国家拆迁该栋楼房为止。

  昨天上午,荣德还拿着“遗嘱”要楼下的陈女士签字。“荣德说,赵婆婆的子女联系不到,喊我帮他签字,证实遗嘱是赵婆婆的意思。”陈女士拒绝了荣德的要求。

  称病人要把骨灰撒长江

  “我照顾的病人赵珍要把骨灰撒到长江里面。”前天中午,荣德在骨科医院打进本报热线称,这种行为应成为市民的典范。昨天早上11点,记者来到赵珍家中,荣德立刻拿出“遗嘱”。

  “遗嘱”上写着:“赵珍在过世后,希望儿女把骨灰撒进长江。”赵珍还在这句话后面歪歪斜斜签着名字。不过记者发现“遗嘱”上还有一部分写着关于“房屋使用权给看护”的文字,“上面部分不关骨灰的事情。”荣德急忙收起了“遗嘱”。

  老人承认是被迫签遗嘱

  昨天中午12点左右,赵珍的两个女儿相继回家看望母亲。女儿得知母亲签下“遗嘱”之后,感到很奇怪,立刻找来荣德问清楚。小女儿小平愤怒地撕掉了“遗嘱”,并称荣德仗着照顾母亲三年,母亲比较依赖荣德,所以威胁母亲签下“遗嘱”。

  “荣德说我不签,就不照顾我了。”躺在床上的赵珍边呕吐边告诉记者。自从前天送进医院抢救后,赵珍有时连说话都不清楚。

  (文中皆用化名)

  男看护:

  是我该得的好处

  荣德显然有些激动。“我照顾赵珍三年,未必不该得点好处吗?”荣德朝小平大吼了一句。接下来他一直没有吭声,不管记者怎么问,他就是不说话,只是默默地跑到厨房,帮赵珍送去开水。

  子女:

  他是贪房子租金

  小平说,荣德就是贪图母亲的房子,这房子一个月的租金都能有一千元左右。几个子女商量的结果是,只要荣德下次不再做这样的事情,她们姐妹会原谅荣德,毕竟母亲还是需要人来照顾,而荣德照顾母亲还是很卖力。

  律师:

  被逼签的“遗嘱”无效

  律师蒲万纯表示,遗嘱分为自书和代书。自书是立遗嘱人亲自书写,或者是亲自签字认可的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非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愿,代其书写的遗嘱。代书容易产生争议。代书时,最好让基层组织如社区、街道等在场作证。该“遗嘱”是在荣德逼迫下,赵珍才签字。所以赵珍立“遗嘱”这一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应。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0693567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