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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兄、姐是否有抚养未成年继弟、妹的义务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日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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